怀仁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81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2023〕6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2日
是否有效: 有效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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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本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和规范本市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在认真总结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验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怀仁市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按照怀仁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对全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及协调发展等进行统筹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期与省、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一致,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怀仁市地处雁门关外,大同盆地中部,位于东经112°45′56′′至东经113°26′40′′,北纬39°36′58′′至北纬39°57′24′′之间。最东隔大顶山与大同市云州区、浑源县相望,西依洪涛山与左云县为邻,南与应县、山阴县相接,北与大同市毗连。怀仁市东西长约57km,南北最宽处39km,总面积1234km2。其中平川占70%,山区占24%,丘陵、坡地占6%。地形呈西北、东南倾斜,东西高、中间低、似一槽形。境内西部为山区,主要山峰有清凉山、台墩山、两狼山,海拔最高1854m,最低964.9m,平均海拔1085.7m。中部和东部为平川,属大同盆地组成部分,占全市总面积的77%

怀仁市属于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温差大。冬季寒冷干燥,降水甚少;春季回暖快,多大风沙尘天气;夏季温度高,雨量集中;秋季气温下降明显,降水日趋减少,秋高气爽。年平均气温7.9℃,最冷月平均气温-9.2℃,最热月平均气温22.7℃;年平均降雨量367.0mm,其中4-9月降水量323.9mm,占全年降水量的88.3%;年平均相对湿度48%,最小相对湿度19%;年平均无霜期141天;全年日照时数2862.0小时;年平均风速2.4m/s;年平均蒸发量2028.8mm;年雷暴日数37.8天。

怀仁市境内有桑干河、浑河、大峪河、小峪河、鹅毛河、口泉河等15条河流,均属海河水系,均为季节性河流,桑干河左岸河流主流向由西向东,桑干河右岸河流主流向由东南向西北。

怀仁市北距大同市20km,南距朔州市96km,有着联结同朔、沟通东西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大运高速公路、208国道、大运二级公路穿境而过,境内还有9条煤炭专用铁路支线。同时怀仁市与周边县市,县城与各乡镇之间均有公路相通,构成了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交通便利。

怀仁全市辖3个街道、3个镇、5个乡,共计22个社区,156个行政村。2020年底全市常人口为35万人。怀仁市是朔州市经济强县之一,怀仁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5.5亿元,同比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95.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42.4%;工业增加值85.7亿元,同比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68.8亿元,同比增长14.6%;公共财政收入9.16亿元,同比增长6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1.2亿元,同比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40元,同比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030元,同比增长7.2%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共发现22种矿产。其中,有查明资源量的矿产4种,矿产地33处。煤炭资源和石灰岩资源相对丰富。根据近年来的资料表明,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388378.2万吨,保有资源量256716.4万吨;累计查明水泥用灰岩资源量14056.74万吨,保有资源量12976.7万吨;铝土矿资源量588.6万吨;铁矿资源量25.79万吨。

(二)矿产资源概况

1.矿产资源品种单一,煤炭产业占绝对地位

目前,怀仁市境内已发现的22种矿产资源。其中资源量较大,开采历史较长的主要是煤炭和石灰岩资源,其次是耐火黏土和砖瓦黏土。煤炭资源的客观赋存造成了煤炭开采在矿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将主要矿产资源介绍如下:

1)煤炭

煤炭是全市最主要的矿种,煤类主要为气煤和长焰煤。含煤面积约140km2,分布于境内西部地区。

2)石灰岩

赋存于寒武系中上统及奥陶系中统地层中,主要分布于本市西部。矿石品位达石灰岩工业要求,可作为水泥用原料和建筑用 石料,为我市优质石灰岩矿。

2.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便于规模化开采

在怀仁市境内,煤炭资源和石灰岩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山区,铁矿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山区,资源赋存相对集中。这为规模化开采和集中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尤其是煤炭资源,基本形成了区域开采和运输中心,成为省内主要的煤炭集运地之一。

3.矿产资源质量差异较大,加工利用潜力较大

矿产资源质量不稳定,就地利用难度较大。本市开采的煤质差异较大,洗选加工的空间较大;但受区域水资源的影响,煤炭就地利用率不高,基本需要外运。矿产资源赋存的客观性和质量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市产业的均衡发展。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现状

1.基础地质调查

截至2020年底,怀仁市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已全面完成。但尚未全面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基础地质信息与矿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对已发现的22种矿产资源已进行了不同类别的勘查,重点对煤、铝土矿、铁等3种矿产进行了评价与勘查。

2.探矿权设置情况

截至2020年底,怀仁市已没有有效的探矿权。

3.主要矿种的勘查程度

1)煤炭资源

怀仁市煤炭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怀仁市西部,与左云县交界处。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388378.2万吨,保有煤炭资源量256716.4万吨。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魏家沟详查区(怀仁段)

勘查区位于大同市西南约37km,怀仁市鹅毛口镇西约1.2km处,行政隶属怀仁市鹅毛口镇。

东界无勘查区,南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Ⅰ-Ⅲ勘查区,西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塔山井田勘查区,北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塔山井田勘查区和山西省大同矿区北部石炭二叠纪勘查区(南郊段)。

勘查区范围内现有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1个采矿权。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Ⅰ-Ⅲ

勘查区位于怀仁市鹅毛口镇西部1.5km处,行政隶属怀仁市鹅毛口镇管辖。

东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区勘查区,南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区勘查区和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勘查区,西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区勘查区,北界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魏家口详查区(怀仁段)和山西省大同矿区塔山井田勘查区。

怀仁县鹅毛口Ⅰ-Ⅲ区为独立的勘查单元和上表矿区。勘查区范围内现有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1个采矿权。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

勘查区位于怀仁市西部边缘和左云县水窑乡交界地带的云西街道的石井村。地处大同煤田石炭、二叠系的中东部,横跨鹅毛口河湾南北两岸。

北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塔山井田勘查区、东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Ⅰ-Ⅲ区勘查区、南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勘查区,西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右玉县左云南勘查区(左云段)勘查区。

怀仁县鹅毛口区为独立的勘查单元和上表矿区。勘查区范围内现有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个采矿权。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鹅毛口

勘查区位于大同煤田东中部的边缘地带。

勘查区北西部为山西省大同煤田怀仁县鹅毛口Ⅰ-Ⅲ区,南西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勘查区。

勘查区范围内现有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1个采矿权。勘查区内北部有新裕矿(已关闭矿山)。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勘查区

勘查区位于朔州市怀仁市、大同市左云县境内。东距怀仁县城11km,行政区划属怀仁市。

勘查区内设有2个采矿权,分别为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何家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井田

勘查区范围约等同小峪采矿权范围,东西长约4.5km,南北宽约4.3km,面积15.1466km2

井田东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小峪勘查区、南为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王坪井田勘查区;西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吴家窑勘查区(怀仁段)和山西省大同矿区吴家窑勘查区(左云段);北部为山西省大同矿区左云县东沟井田勘查区。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峙峰山井田

勘查区位于大同煤田东中部边缘地带,怀仁市西南约30km的中山区,行政区划隶属怀仁市吴家窑镇管辖。

北部为左云县吴家窑勘查区(左云段占用),西部为左云南勘查区(左云段),东部为吴家窑勘查区(怀仁段)和左云南勘查区(怀仁段),南部为左云南勘查区(山阴段)。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吴家窑勘查区(怀仁段)

勘查区东西宽2.7km,南北长2.8km,位于怀仁市吴家窑镇北部,行政区划隶属怀仁市吴家窑镇管辖。

勘查区内只有山西怀仁南窑晋通砂石煤业有限公司且矿山范围和勘查区范围一致。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王坪井田

勘查区位于怀仁市西南30km处,行政区划隶属怀仁市新家园乡管辖。

勘查区内只有山西朔州王坪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个采矿权。

山西省大同矿区怀仁县左云南勘查区(怀仁段)

勘查区位于怀仁市吴家窑镇。行政区划隶属怀仁市吴家窑镇管辖。

勘查区范围呈一不规则多边形,东西长约2030m,南北宽约1920m,勘查区面积为5.2km2

北界与王坪井田勘查区、吴家窑勘查区(怀仁段)相邻,西界与峙峰山井田勘查区相接,南界与左云南勘查区(山阴段)为界,东界为石炭系煤层赋存边界。

2)非煤矿产资源

怀仁市非煤矿产资源较丰富,主要有水泥用灰岩、铝土矿和铁矿。主要分布在怀仁市西部山区煤炭资源外围。

截至2020年底,累计查明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14056.74万吨,铝土矿资源量为588.6万吨,耐火黏土资源量为58.8万吨。

根据怀仁市矿产资源矿种分析,煤炭总体勘查程度较高,非金属矿勘查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金属矿勘查程度整体较低。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有3种,开发矿产地31处。现有矿山31座,其中大型矿山7座,中型矿山5座,小型矿山19座。各矿种开发利用情况如下:

1.煤炭:怀仁市已开发利用的最主要矿种,现有大型矿山6座,中型矿山5座,其中包含绿色矿山2座。煤炭保有资源量255981.4万吨,年产原煤1728.9万吨。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80%以上。

2.石灰岩:怀仁市开发的主要矿种,现有大型矿山1座,小型矿山18座,水泥用灰岩累计查明资源量14056.74万吨,年产原矿367万吨,主要用于民建和道路建设。

3.铁矿:现有小型矿山1座,累计查明资源量32.8万吨,保有资源量25.79万吨,年产5万吨。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基本形成,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市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土地破坏主要表现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和露天采矿场对土地资源造成得破坏,据不完全统计,共造成破坏土地面积5859公顷,已治理复垦土地面积1384公顷。

(六)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1.取得的成效

1)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定成效,资源保障能力有所增强。

2)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

上轮规划期间,怀仁市采矿权基本上分布在鼓励开采区内,矿山布局合理性显著提高,盗采、乱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环境污染严重、开采规模达不到最低开采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进展顺利,绿色矿业发展稳健推行。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怀仁市较好地执行了山西省和朔州市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要求,按要求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基本落实了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审制度。

4)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矿政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怀仁市在矿政管理方面积极推行规划要求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山西省和朔州市矿政管理要求,已初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了适合本市矿产资源特点的矿业权市场,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有效地规范了怀仁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较好维护了国家权益,保障了当地居民的利益,为怀仁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2.存在主要问题

怀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仍以小型矿为主,全市现有矿山31座,小型矿山比例达61%,矿山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开发利用结构有待优化。

三、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将是全省经济工作的核心,区域发展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必将发生转变。本市作为全省经济强县,产业转型、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要求也会发生变革。

据预测,规划期内本市主要矿产的需求量将继续保持,煤、石灰岩等4种矿产的需求量将趋于稳定;石油、天然气、钾盐等矿产属本市的短缺矿种,需长期依赖进口或外地购入,其它一般矿产将根据市场需求平缓增长。

按照《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全市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因此,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将是本市十四五的工作重点。规划期末,怀仁市煤炭资源年产量应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以保证全市原煤产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仍不合理

虽然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经过资源整合,本市煤炭资源开采主体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小矿数量大大减少,矿山结构明显改善,但实现与资源量规模相适应的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同时,需进一步开展非煤资源整合。

(二)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大中型矿山资源采选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资源深加工水平整体提高。但部分石灰岩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仍然粗放,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矿方法落后、回采率低等浪费资源现象比较普遍,综合开采、综合回收、综合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较难

矿业开发强度大,开采历史悠久,以煤炭为主的矿业开发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及对水资源、水环境的影响破坏问题突出,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时间短,历史欠账多,恢复治理率低。同时,各类采石场对山体破毁严重,地质灾害隐患较多。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牢记领袖嘱托、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赋存、开发利用的实际出发,贯彻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发挥本市的矿产资源优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勘查、集约开发、合理利用。以加快区域发展为主题,以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为出发点,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对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和区域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规范管理、协调发展,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规划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本市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贯彻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全过程中。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生态保护,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矿产资源科学、有计划的开发利用。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的原则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

坚持结合实际,体现怀仁市特色。怀仁市矿产资源规划要发挥监督和管理的直接作用,在细化和落实省、市规划的前提下,体现怀仁特色,对全市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安排,明确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着重研究金属矿产的勘查和非煤重点矿区开发的突出问题,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调整矿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与上级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应以省、市规划为依据。本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和结构调整控制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指标,不低于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指标。同时规划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与本区相关专项规划保持衔接。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有序合理规范,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现有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以市场为主导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不断完善。

(二)2025年目标

1.稳步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取得重大成果

提高国家级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协助国家及山西省在怀仁市境内开展1:5万盆地区三维地质调查(怀仁县幅)。

2.矿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业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继续采取措施对煤炭、石灰岩开采总量进行调控,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水泥用灰岩露天开采总量控制在20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总量控制在150万吨左右。继续进行资源整合,使煤矿个数保持在11个,铁矿保持在1个,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山减少到4-5个左右。

新建矿山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和绿色矿山建设等准入条件。矿产资源开发纳入区域矿业经济园区,以资源深加工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工程覆盖全市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产品产业链和产品链进一步延长,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幅提高。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主要矿产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3-5个百分点。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要求达到8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5%以上,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铁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85%,选矿回收率达到85%以上。

4.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长效机制,完善矿山基金制度。建立起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矿山企业按照开发、保护、治理恢复责权相一致的原则,对新建矿区,要求高标准配套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设施,保证现有生产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欠新帐;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三)2035年目标展望

规划期提出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目标基本实现,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勘查程度明显提高,矿产后备资源量较快增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型开发利用方式完全建立,循环经济形成规模,矿山三率考核指标体系得到较好实行,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全面落实省、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体布局要求。本市境内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位于北信庄-鹅毛口-小峪口-大峪口-南家堡一线以西,面积约150km2。规划期内,主要配合开展对境内地热等矿产资源进行调查。矿产资源开发主要集中在西部山区,重点矿种为煤炭和石灰岩矿资源,其中煤炭资源开发主要集中在西部煤炭资源赋存区、大同煤炭规划矿区内,石灰岩等非煤资源开发集中在西山煤炭赋存区的外围。沿着矿产资源开发区,逐步形成以煤炭洗选、物流为主的煤炭集散地。提高煤炭资源就地利用率,降低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改善区域供暖条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进一步合理开发煤炭资源

在已经形成的西部煤炭资源集中开发区,依托现有的11座生产矿山,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末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二)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开发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半径等因素,优先在集中开采区设置砂石土矿开采规划区块。加快推进以砂石土矿为重点的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砂石矿山数量,提高砂石矿山规模化水平,按需投放一批大中型砂石矿采矿权。

(三)传统产业新型化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煤炭产业实现绿色发展,高碳产业实现低碳发展,积极筹建热电联供项目,不断提升煤炭产业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一)勘查方向与规划分区

1.能源资源基地

承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设晋北煤炭基地(NY001)朔州部分,主要矿种为煤。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筹资源衔接平衡,推进产能合理布局,稳定煤炭产能产量,提高先进产能占比,提升煤炭生产效率和清洁供给水平。

2.国家规划矿区

承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怀仁市有1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国家规划矿区内勘查开采必须符合矿业权设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专项规划的要求,对于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可采资源量已经枯竭的,应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并依法关闭;对影响规划区整体规模开采布局的矿山,不得再行扩大生产规模。

3.市级发证矿种集中开采区

承接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采矿种主要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分布于怀仁市境内西部山区。规划期内划定石灰岩集中开采区5个。

4.县级发证矿种集中开采区

怀仁市矿产资源规划中规划期内划定砖瓦用黏土集中开采区2个,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1个。

在集中开采区内,推进国家规划矿区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创新资源开发模式,实施矿业权设置区划,优化矿山布局,鼓励规划区内大型矿山企业兼并整合中小矿山,通过联合、改组、兼并、重组等方式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开发环境,研究制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的奖励制度,激发社会内在开发资源的动力,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二)探矿权设置区划

根据《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怀仁市范围内无探矿权区划。

(三)采矿权设置区划

1.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

根据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的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矿产,依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条件和勘查程度等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即高风险矿产和低风险矿产达到详查以上(含详查)勘查程度并具备探转采条件的矿区原则上应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无风险矿种(第三类矿产)直接进行采矿权设置区划。一个矿床原则上划分为一个采矿权规划区块,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内原则上应设一个开发主体,历史已形成的一个探明完整矿体分属不同主体的多个采矿权,应制定合理可行的措施,保障规模开发。

2.开采规划区块划分

本《规划》只划定了集中开采区,未划定县级开采规划区块。集中开采区内的采矿权投放前,应按照出让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严格审查拟设矿区范围的各类限制性条件和要素,并全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拟出让采矿权符合净矿出让的条件时,按规定进行公开出让。

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在大同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设置有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但均未涉及已设煤炭矿业权的井田(或矿田)范围,处于无煤区。当此类集中开采区内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采矿权投放时,在出让合同中必须约定在其矿区范围影响到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设置煤炭矿业权时,必须无条件退出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一)开采总量

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水泥用灰岩露天开采总量控制在20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总量控制在150万吨左右。

(二)矿山数量

承接《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2025年末,全市煤炭采矿权不再增加设置投放,煤炭采矿权数目控制在11座以内,要严格执行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原则上不得突破采矿权控制总量。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优化矿山开采规模结构

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强化核心矿山企业的作用,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强强联合,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中小矿山,提高矿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重点抓好煤、铁矿山的规模结构调整。

煤炭  2025年要继续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煤矿个数保持在11个,90%的煤矿规模达到120万吨/年以上,大集团煤炭产量达到全市的90%以上。

石灰岩  加强资源整合,扩大矿山开采规模。

根据本市石灰岩资源的赋存和当前的开采情况,整合现有的资源,适度扩大生产规模。

(二)提高矿山采选技术水平

矿山企业须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采用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深加工技术,鼓励发展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推动矿业走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路,实现矿业经济增长从追求数量和速度型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

非煤矿山要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露天开采石灰岩,要采取分水平、分台阶开采,按质量分别堆放,达到优矿优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改善矿产品结构

加快矿产品的综合开采利用,实现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耗材)产品向低耗能(耗材)产品的转化,使高质量、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显著提高。

煤矿的大型矿井建设项目要与煤炭洗选、延伸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同步实施。中小型矿井要集中建设群矿型大型洗(选)煤厂与重载列车相配套的快速装运系统,实现煤炭集中洗选、集中装运;煤炭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要与煤矿和洗(选)煤厂建设统筹考虑,采取园区集中布置,焦化、发电、气化、建材及其它项目同时入园,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综合治理。

铁矿产要延长下游产品的产业链条,采、选、冶、加一体化,各个环节集约化,提高其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加强非金属矿产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开发,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延长矿产品产业链和产品链,发展精、特、优、尖及环保产品。使全市资源优势真正转变为经济优势,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得到最大化显现。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新建矿山要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绿色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准入条件。

(一)最低开采规模:在煤炭集中开采区内,新建煤矿最低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在非煤规划集中开采区内,石灰岩矿种露天开采最低开采规模不得低于50万吨/年。除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外,还须执行开采规划区块设置的准入条件,严禁大矿小开、一证多矿(井),严禁将完整矿床(体)肢解为零星小矿开采,杜绝乱采滥挖。

(二)绿色矿山:着力推进技术、产业、管理模式创新,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规划期间,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安全生产:新建矿山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通过。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备、设施以及井上、井下通讯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应当具备供水、交通、通讯、防洪等外部条件

(四)环境保护: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应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可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资源,必须有综合开采利用方案。

四、强化三线管控

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龙头作用,进一步加强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调控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简称三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矿业活动。除地热、矿泉水开采外,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得新设置矿业权,已设置矿业权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限期关闭退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规定距离或可视范围内不得新建露天矿山,已有矿山要依法合规限期关闭退出。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本市矿产资源分布比较集中于市域西部,具备了规模化开采矿产资源的基本条件。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为转变单纯以消耗资源、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开发利用方式提供了现实途径。

怀仁市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1座,为山西朔州王坪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级绿色矿山1座,为山西省朔州市小峪煤矿。

1.建设绿色矿山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激励,积极引导,组织做好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有序推进。

2)落实企业责任。鼓励矿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文化建设,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

3)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矿山企业,加强宣传,扩大共识,加强行业自律。

4)搞好政策配套。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2.建设目标

1)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

2)到2025年,全市所有矿山成为绿色矿山,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3.绿色矿业发展的目标

1)矿区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达国家规定指标。

2)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三废排放达标。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明确,措施得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本区域平均水平。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发生。

(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煤炭开发利用

依托山西朔州王坪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省朔州市小峪煤矿绿色矿山的建设经验,借鉴国内同行业煤炭开采模式,提高煤炭开采技术水平、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环境保护。

1)开展科技创新与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坚持技术创新、优质高效的生产理念,鼓励自主创新采煤技术,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广应用放顶煤一次采全高先进开采工艺,探索沿空留巷、无煤柱式开采等先进采煤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

2)发展循环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吃干榨尽的理念,发展朔州煤电固废循环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生产煤矸石制砖等建筑材料。加强煤矿联营,发展低热值煤炭发电的热电联供产业。减轻煤矿开采污染的同时,延长煤炭产业链,增强煤炭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发展。

3)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按照黑色煤炭、绿色开采的理念,积极推广煤矿的产煤不见煤绿色开采模式,加快煤炭企业运输、筛选、仓储整个系统的全封闭改造,减少原煤对环境的污染。对室外转载点、装车点等进行高空旋转喷雾降尘,减少粉尘污染。

4)推进节能减排

对高耗能设备进行淘汰更新,严格在运输系统、井下主排水系统、运销系统用电执行躲峰填谷措施,对大型固定主耗能设备进行变频、无功补偿以及远程自动控制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能新设备,通过引进、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节能成效。大力开发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2.石灰岩矿

依托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开展石灰石等石灰岩废石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1)开展废石综合利用

鼓励利用石料厂废石、废料,生产建筑骨料和机制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逐年消纳历史堆存的废石,减少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堆存量。实现当年剥离废石零排放,减轻矿山环境压力,促进环境保护和治理。

2)控制开采扬尘污染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潜孔钻除尘、布袋式除尘器、密闭扬尘点、洒水降尘、控制爆破扬尘等方法处理,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严格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要求,对开采矿山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承载力能力,合理设置矿山生产规模。加强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出减缓措施,降低生态破坏程度。

3.铁矿

规划期内充分借鉴国内同行业铁矿采选模式,进一步提升铁矿高效开发和综合利用技术。

1)开展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

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及设备,提高低品位铁矿石选矿回收率。

2)发展循环经济

改造砂石料生产线的工艺设备,开展铁矿尾矿、废石循环利用,利用选矿厂、原料厂、尾矿库的尾矿生产建筑用砂,提高废石处理能力和矿石回收能力,实现矿山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改扩建)矿山要严格绿色矿山准入管理,进行资源开发的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综合评估,必须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采技术和工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三同时、土地复垦制度,并提出对当地居民生活饮用水源、水利工程的保护方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防治。

生产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人为矿山企业,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严格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破坏地质环境。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工作,完善矿山企业填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情况制度,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严格闭坑管理,闭坑矿山应达到国家或山西省资源、环境和土地复垦有关要求,方能批准闭坑。完善并简化闭坑矿山治理和复垦验收程序,加快推进矿山闭坑工作。推进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力争实现每年治理恢复面积与新增损毁地质环境面积基本相等。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发而新增、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禁止在划定的各类禁采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不包括水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

加大矿山建设生产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矿山安全设施、矿山环境防治工程与采矿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布置,各项工程设施、施工完工后各项设施一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和投入使用。矿山开采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明确其责权制,应边开采边复垦。同时应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系统,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报。

现有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义务。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土地资源破坏监测、报告和监管制度,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以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内的大、中型矿山为重点,由省、市(地)、县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区内的地质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制定综合的、科学的闭坑计划,提高矿山环境恢复水平。

以历史遗留矿山及国有大、中型生产矿山为重点,落实大同煤矿矿区矿山生态重点保护修复区,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综合治理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旅游、养老、种养殖等产业融合发展。

建立闭坑矿山环境审批制度,明确闭坑矿山环境达标要求。矿山闭坑前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并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初步验收。1年后,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闭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企业,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合格的,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治理,治理费用由采矿权人承担。

第六章 重点项目

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落实《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朔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的山西省怀仁市新家园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和涉及朔州市辖区的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2个重点项目,重点推进大同焦煤有限公司新建300万吨/年矿井及配套洗煤项目。

二、生态修复

1.落实《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本市属晋北高原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本市是大同煤田主产区,煤炭开采时间长且规模大,长期的资源开采造成地表破碎、植被损毁、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亟待治理修复,采煤对地下水的破坏和造成的地质灾害没有得到彻底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采用人工辅助和生态重塑措施,实施地貌景观重塑、土壤重构、植被修复重建,恢复矿区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

2.根据《朔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规划期内划定1个重点治理区和1个一般治理区。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然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影响比较复杂。由于矿产资源种类繁多,不同的矿种、不同的开采方式对环境的影响各异。

一、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质量影响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开孔凿岩、爆破、剥土装卸、废石堆放等产生的粉尘,其影响范围在1km以内。在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堆场合理选址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基本可维持在二级水平。

露天开采的石灰岩类矿山、粘土矿山对地下水水资源和水质的影响均较小;井工开采的煤炭资源对地下水资源和水质的影响较大。

绝大多数开采区块远离居民区,且一般有山峰、林木等作为屏障,矿产运输等对路边村庄声环境的影响也不大。因此,整体来看,实施过程中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声环境质量易达标。

(二)生态影响

矿产资源开采对所在区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群落演替、生态系统、景观格局等均有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对工程项目加强监管、合理布局的情况下,这些负面影响比较有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景观整体质量将不会出现大的下降或损失。

本市矿业产值在全市工业产值中占有较高比重,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有一定的依赖性。为了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很好地统一起来,对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对矿山准入条件做了严格要求,可满足本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要求。只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可使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实现矿山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强化环保意识,准章守纪。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依法提交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护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矿山,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对矿山环境的破坏等进行预测和综合治理措施。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审批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对新建和生产矿山在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矿山企业,如有违法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

(四)推广绿色采矿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积极倡导共伴生矿产、尾矿和废石的综合开发利用。

(五)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和矿山复绿,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六)加大绿色矿业建设推进力度。贯彻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和绿色矿业建设考核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目标、任务和责任,加速规模以上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

第八章规划保障措施

本《规划》报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经怀仁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编制机关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分解《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规划中的职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确保矿产资源规划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审查制度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项目。严格把关,按照《规划》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

三、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为掌握《规划》实施进展,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客观评价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找矿突破、矿山布局和规模结构调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进展和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规划实施、服务找矿突破、加快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领域生态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根据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按照最新的矿产资源数据库标准和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做好规划成果的信息处理。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以便矿政管理工作人员对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与分析,实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督,实现自然资源一张图 管理,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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