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文档:怀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怀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 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全方位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高品质生活,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朔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残联工作取得的成效

怀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持续推进残疾人工作。“十三五”时期,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各项惠残政策如期落实,符合条件具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和基本辅具适配率均达到了95%以上,超过预期目标。3837人次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05人次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05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95%以上。城乡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层面日益扩展,残疾人追求向往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日益增加,残疾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也做出了积极而重大的贡献,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有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扶助,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我市有残疾人近2万多,现有持证残疾人7000多人,“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等诸多方面原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工作仍需加大关注力度,仍需社会多层面的关爱和帮助。

(二)当前面临的突发问题

一是低保边缘户残疾人比较多,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

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还不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

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轻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有时发生。

五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

(三)今后努力方向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加快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1.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兜底保障,坚持协调发展。

  1. 主要目标

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明显改善,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到2035年,构筑起与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融合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精准高效,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


专栏1怀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5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30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7

预期性

9.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约束性

10.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1234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巩固拓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政策,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基本生活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补贴对象覆盖面,实现“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建立健全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有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给予支持。

4.残疾评定服务。为行动不便人员申请残疾评定提供便利服务。

5.残疾商业保险补贴。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商业保险的困难残疾人给予补贴、代缴。

6.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向上级残联反映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7.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逐步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8.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充分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能力训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推动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有效落实,丰富和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


专栏3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符合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相关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中职院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给予补贴。鼓励残疾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按规定对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中职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城乡失业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等各类补助、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6.残疾人就业服务补贴。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鼓励经营性市场主体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的,按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7.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认真落实我省奖励办法,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


专栏4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到2025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含)以上的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支持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和按摩机构建设。

5.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推动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

6.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增加和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条件适宜的残疾人。

(三)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和康复服务,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增效,加强残疾预防

专栏5残疾人健康和康复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残疾孤儿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保持在85%以上。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逐步提高残疾儿童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4.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养,推进康复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提升专业康复医疗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支持和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专栏6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并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7%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各类幼儿园、普通学校学前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幼儿入学,开展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加强残疾儿童学前幼儿特殊教育和康复机构建设。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含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支持招收残疾儿童的普通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鼓励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5.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实施《山西省“十四五”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普遍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社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特教教师专业技能和从业者的手语、盲文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6.扶残助学项目。继续开展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资助项目,减轻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读一本书、看一场

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增加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4.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创作,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扶持残疾人艺术团体创编精品节目。

5.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发展。

6.残疾人体育水平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体育竞赛训练保障和服务能力,以赛促训,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7.优秀运动员培养和输送行动。推进残疾人训练基地建设,选拔优秀运动员进行有针对性训练,不断提升竞技水平为国家、省、市输送优秀运动员。

8.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依托残疾人康复健身示范点,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项目和方法。适时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健身周”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

(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

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专栏8无障碍重点项目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街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人行道等建设无障碍设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医院、邮政、机场、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政务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

5.生活服务无障碍。推动涉及公民日常生产、生活等应用程序(APP)的无障碍改造。提升售卖、就医、银行柜机、检票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6.无障碍服务。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鼓励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营造扶残助残文明社会氛围。

(五)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

专栏9基础设施、信息化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推动怀仁市残疾人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中心的建设,打造残疾人康复、托养、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体系。

2.特殊教育学校提升项目。积极争取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3.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优化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布局,改善现有设施条件,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建设若干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体系,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照护、康复服务。

4.互联网康复项目。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基层康复机构、残疾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5.残疾人服务大数据互联互通。保障、利用、开发好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相关数据信息,实现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数据的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加快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服务能力。

五、实施机制

实施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或残疾人事业)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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