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仁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区助推 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16:00

关联文档:关于《怀仁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区助推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怀政办发〔2022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区助推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区助推

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根据省、朔州市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一系列安排部署,奋力打造一批标志性“烟火气”集聚区,有效激发城市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确保市场主体倍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场主体倍增有关要求,围绕“123456”发展思路,规划实施“12310便民点”布局,全力打造特色明显的“烟火气”集聚区,畅通市场循环,丰富城市内涵,打造城市品牌,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提升现有烟火气集聚区,创新挖掘新型烟火气集聚区原则,抢抓政策机遇,对现存的菜市场、餐饮街、早市等烟火气浓厚的场所开展改造提升,改善场所的空间环境品质,确保市场繁荣。深入挖掘特色潜力,打造一批健康、充满创新的“烟火气”集聚区,提升城市品牌形象。依托清凉河湿地公园沿线,海宁皮革城、丽豪国际酒店(在建)、金沙滩国际酒店(在建)、怀信街特色建筑餐饮街、音乐喷泉、仁德广场、金沙滩民俗文化项目群、图书馆、体育馆、城市规划馆、旺火广场、九龙壁等,包装打造融合景点、古建、历史、文化、水系等特色“烟火气”集聚区。

(一)打造1个环形购物商圈。以仁人路、仁爱路、怀贤街、怀安街交叉构成环形购物商圈,包括沿线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银街、神隆生活广场、仁人时代广场、银合假日广场等大型商业体,以及沿街各类商户。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便民消费业态。鼓励开展夜间消费购物节、推出夜间专属折扣。充分利用建筑的错落、后退,绿化和铺装分隔等,打造多样化的交往休闲场所,提升商业休闲氛围。优化完善商圈周边道路交通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分时段的步行化,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责任单位:商务局(牵头)、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体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供电公司、云中街道办

(二)打造2个“夜经济”集聚区。一是图书馆南打造文化消费集聚区,包括夜间开放图书馆,举办各类文化演艺活动,规划设置零时休闲消费摊点。根据文化服务内容及经营业态将广场内部进行合理划分,分别设置中心演艺区、商品特卖区、餐饮休闲区、游乐游艺区、非遗古玩区。二是图书馆北旺火广场打造娱乐休闲集聚区,以音乐喷泉为主题,集旅游,购物,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娱乐休闲集聚区。要以“聚人气、聚商气、繁荣夜间经济,打造怀仁夜间文化娱乐消费新地标”为目标,打造集夜娱、夜食、夜演、夜购为一体的全方位夜间经济集聚区,充分发挥集聚效应,提升城市“烟火气”。

责任单位:文旅局(牵头)、住建局(牵头)、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体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供电公司、云东街道办

(三)打造3条美食街。引导明爱街和怀远街餐饮业市场主体打造成为健康烧烤美食街。引导中高端餐饮企业集聚怀信街,打造成为集休闲娱乐、餐饮服务、交流体验于一体的美食汇聚地,“烟火气”集聚示范街。进一步促进城市餐饮业的良性发展,激活城市夜经济,带动城市夜间活力,同时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户外经营规范有序,打响我市餐饮品牌,助力市场主体倍增。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牵头)、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体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供电公司、云中街道办

(四)打造10个便民点。对怀安西街天宇商厦前、仁人北路新天地北、怀义街仁德家园D区、仁泰北路二道坡路口、仁人北路气象广场、同仁家园、怀善西街白衣寺、怀应路种子公司、仁义广场东南角、仁爱北路欣隆会馆南和10处集中便民点,进行合理规划,发展“货郎经济”、“地摊经济”,同时改善“老场所”的空间环境品质,保护好菜市场、集贸市场、早点铺等市井味道浓厚的城市“烟火气”聚集场所。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牵头)、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体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供电公司、云东街道、云中街道、云西街道办

三、制度保障

相关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主管责任,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稳经济工作精神,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规范户外经营行为

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占压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噪声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安全等前提下,采取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摊区、摊位和店外促销路段,允许商场、超市、餐饮等利用门前区域,开展户外展销、促销等经营活动。

(二)支持发展夜间经济

允许利用广场、空地等,开办服装或日用百货类便民市场,并引导商贩规范经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劝阻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叫卖、噪音扰民等行为。对于餐饮摊点,要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严格遵守油烟排放相关规定。

(三)规范设置临时早市

合理设置临时贩卖蔬菜早市,集中规范经营,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同时,推进便民饮食摊群点升级,打造便民服务升级版。

(四)有效维护市容秩序

加强环境卫生的巡查和劝导教育力度,增强商贩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做到“人走地净”,增加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频率,垃圾统一收集,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经营消费环境。

(五)实施审慎包容监管

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引导商贩合法规范经营。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首次免罚,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六)做好管理服务保障

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和投诉处置机制,主动帮助、指导商贩做好投诉问题处理;引导商户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卫生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精细管理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协同,广泛开展调研,统筹做好政策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要压实、细化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我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平台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建立打造“烟火气”集聚平台问题清单机制,开展评估督查,提高工作实施效果。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烟火气”提升效果突出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引导

利用新闻、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让好政策深入人心,应享尽享。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采取场景互动等形式,做好城市“烟火气”集聚地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


附件:怀仁市“烟火气”集聚区部门职责清单


附件

怀仁市“烟火气”集聚区部门职责清单

序号

部 门

职 责

备注

1

商务局

1.牵头负责环形商圈内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银街、神隆生活广场等大型商业体的监督管理,引导其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2.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含疫情防控),并监督执行。

牵头环形

商圈

2

城市

管理局

1.对环形商圈、美食街、便民点内市场主体门前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合理划定经营区域,采取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摊区。

2.负责环形商圈、美食街、便民点摊区卫生监管,及时清运,保障环境卫生。

3.合理划定图书馆北经营区域,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摊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4.制定美食街、便民点活动方案,完善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保障活动顺利实施。

牵头美食街、便民点

3

文旅局

1.牵头负责图书馆南文化消费集聚区监督管理,合理划定相关功能区域,采取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摊区,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相关活动安全开展。

2.负责划定区域内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各类垃圾,确保活动健康开展。

3.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含疫情防控),并监督执行。

牵头图书馆南文化消费集聚区

4

住建局

1.牵头负责图书馆北旺火广场娱乐休闲集聚区监督管理,合理划定相关功能区域,采取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摊区,加强各类娱乐实施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负责划定区域内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各类垃圾,确保活动健康开展。

3.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含疫情防控),并监督执行。

牵头图书馆北娱乐休闲集聚区

5

行政审批局

1.强化政务服务,引导集聚区内各类主体及时办理相关执照。

2.加强“12345”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及时处置相关投诉。

3.深入挖掘我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亮点,按照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宣传工作。

4.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6

市场

监管局

1.加强集聚区内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2.及时打击假冒伪劣等非法经营行为。

3.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7

公安局

1.加强集聚区内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加大人流集中、治安情况复杂的路段警力配置,提高巡逻密度和频率,及时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集聚区内良好治安秩序。

2.并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8

卫体局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商圈内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相应预案,及时处置突发疫情。


9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

1.加强集聚区大气、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10

应急管

理局

1.加强集聚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强化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2.编制集聚区总体应急预案(含疫情防控)。


11

交管大队

1.对各集聚区内及周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交通管理,切实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2.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12

消防救援大队

1.对各聚集区内市场主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2.并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13

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

1.加强各聚集区内及周边道路卫生清运,保障道路环境卫生。

2.合理规划布置各集聚区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大收集频次,尽可能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并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14

供电公司

加强保障聚集区内电力供应,并制定应急保障预案。


15

街道办

1.各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常规工作加强巡查,发现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处置。

2.制定相应预案(含疫情防控)。


16

政府办

按照方案适时对各责任单位开展评估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相关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职责。 活动时间:20228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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